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「2009臺北美術獎」 初審入選名單公佈

本競賽獎共有380位參賽者激烈角逐,計有20位參賽者通過初審,通過初審名單如下(依筆劃順序):

牛俊強、王建浩、王連晟、王鼎曄、江燕妮、吳建瑩、吳政璋、侯怡亭、倪祥、張允菡、張立人、張暉明、張騰遠、陳思穎、陳敬寶、陶美羽、華建強、謝雅卉、鍾和憲、蘇意茹。


複審送件注意事項

  • 本館負責展覽空間規劃,得就展出需要調整作品空間尺寸。
  • 佈展期間:98年12月1日至3日(星期一至星期三),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止。
  • 佈展地點:本館地下樓D、E、F展覽室
    (報到地點:進入美術館停車場後,請直走右轉至斜坡下的控制室)
  • 參賽者須於佈展期間自行負責作品運送【請勿提早送達】,自備所需之佈置材料、工具及視聽器材等設備,並須親自在場或委託他人在本館指定空間及時間內完成佈展。
  • 「複審結果通知函」將於12月18日前以掛號寄發。
  • 進入「複審」作品並非確定展出,若佈展結果水準不夠,仍有可能退件。退件時間暫定為97年12月7日(星期一)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止,退件地點為本館地下樓D、E、F展覽室,請自行到館取件,逾期未取將由本館逕行處理,不再另行通知。
  • 展出時間:98年12月26日至99年3月8日止,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。
  • 「臺北美術獎工作小組」聯絡方式:
    電話:(02)2595-7656轉分機207(邱小姐)、分機217(張小姐)
    傳真:(02)2585-1886
    電子信箱:liching@tfam.gov.tw

11月6日前需繳交資料如下:

  • 為便於展場佈置,平面作品請事先裝裱,並提供作品尺寸(含框及畫心);作品具聲光效果者,請於11月6日前提供展場示意圖(含尺寸、器材位置、電源配置、佈線方式等)。
  • 為彙整參賽者資料及印製文宣,請於11月6日前依通知函之規定格式(如附件1),將中英文簡歷、中英文創作自述(500字為限)電子檔,傳寄「臺北美術獎工作小組」。
  • 複審除須原件佈展外,請於11月6日前提供二件參考作品資料電子檔(表格如附件2),傳寄「臺北美術獎工作小組」。

[附件1]基本資料 & [附件2]二件參考作品資料表格

臺北市立美術館 官網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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